展覽活動收費標準:
*活動場地以每日每㎡=NT$36(未稅)計費,依據申請面積及天數計算。
*進、退場以每日每㎡=NT$18(未稅)計算,依據申請面積及天數計算。
長天期主題性展覽活動收費標準:
*活動場地以每日每㎡=NT$18(未稅)計費,依據申請面積及天數計算。
*進、退場以每日每㎡=NT$9日(未稅)計算,依據申請面積及天數計算。
展覽場淨地面積:
一館1,600㎡(可規劃95個攤位),二館2,600㎡(可規劃151個攤位)。
註:
一、以上場地費用未含5%加值稅。
二、代收水、電費計算說明:(以下皆含稅)
1、冷氣空調用電費分攤:一館$800元/小時,二館$1,500元/小時。
2、會場用電:每度NT$7元,依使用量會同抄表計費。
3、會場用水:每出水口(20mm)NT$500元/周,依申請口數及周數計費。
4、24小時供電500W內管理費每個1,000元,電費併入抄表計費。
三、除場地之公共照明用電由館方自行吸收外,租借單位之外接用水、用電、空
調冷氣用電等費用,依實際使用量,按前二項收費標準代收其費用。
四、以上場地費不含場地清潔、廁所清潔及垃圾清運、廁所衛生紙、擦手紙等耗
材補充及保全、守衛等相關費用,借用單位應自行委託聘雇專業單位專案處
理,於展覽結束退場時間內將場地復原交還館方。
五、長天期主題性展覽活動以在一館場地舉辦為原則。
六、商品特賣會得以專案辦理。
七、活動如係為夜間派對等舞會活動,請依規定向本地主管機關備查。
八、若有舞台活動嚴禁明火及粉塵等危險性表演。
九、場地租借,借用單位應遵守甲方官網公告之「展覽場外借展出注意事項」、
「展覽場裝潢作業須知」及展覽場相關使用規定。如違反相關規定,視為違反
展覽場地借用合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