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場設施 |
會議設施
外借程序
填寫申請單
租借單位向本中心設施營運組洽定場地使用時間後,填寫「會議設施使用申請單」。
核算費用
本中心於收到申請後,核算費用,將繳款通知傳予租借單位。
繳費
租借單位於收到本中心繳款通知後二週內繳清費用(惟須於使用日前一週,以通知單所載期限為憑),始完成租借程序。
可以郵政劃撥、郵寄即期支票或親至本中心繳款。
郵政劃撥:
- 劃撥帳號:21190461
- 郵政劃撥請註明:會議名稱 及 主辦單位
並於劃撥或匯款當日傳真收據予本中心存查。
即期支票:
- 支票抬頭:財團法人台中世界貿易中心
變更預約
- 如遇天災或其他意外事故,致使會議設施無法使用時,租借單位可另 擇期使用,或由本中心無息退還租借單位已繳租金。
- 租借單位因故欲變更預定之場地、時間,須於原預定日兩週前與本中 心另議,否則已繳費用概不退還。
- 租借單位因故欲取消預定之場地,須於原預定日兩週前通知本中心, 始得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
注意事項
- 租借單位不得將預定之場地設施轉租其他單位或變更與原申請內容不符之活動。
- 租借單位應負責督導與會人員之服裝儀容整潔;禁止穿拖鞋及十二歲以下兒童入場。
- 大樓內全面禁煙,禮堂內禁用餐飲及茶點,走廊餐點廢棄物須自行集中丟入垃圾桶內。
- 場地佈置裝潢不得於場內使用電鋸、噴漆、雙面膠,會場內禁止大聲喧嘩、使用個人擴音喇叭、汽球、拉炮、彩帶,並不得於本中心指定處以外之牆壁張貼任何海報、標誌、宣傳物。所有裝潢之撤除由租借單位負責。
- 租借單位應維護整潔及妥善使用本中心各項設施,如有損毀需須負修或賠償之責,謝謝合作。
附則
- 欲與本中心合辦或協辦會議活動,可向本中心洽詢。
- 本中心展覽館空檔期間,亦歡迎租用作為大型會議或宴會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