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課程

華語導遊人員訓練班

訓練目標

學科:了解行程規劃與擔任華語導遊人員應具備各項學識與能力。
技能:具備專業實務技能,包含旅行社內勤工作、旅行業銷售、文書處理、領隊實務

課程大綱

1.入出境法規及外匯常識共3小時 
2.旅遊契約
共3小時
3.領隊人員及導遊人員管規則
共3小時
4.民法債篇旅遊專節
共3小時
5.觀光政策行政與法規
共3小時
6.台灣歷史觀光地理資源規劃與管理
共3小時
7.世界歷史觀光地理資源規劃與管理
共3小時
8.兩岸人民間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共3小時
9.國際禮儀
共3小時
10.急救常識,共3小時
11.旅遊糾紛與危機處理
共3小時
12.領隊技巧、導覽解說
共3小時
13.航空客運與票務
共3小時
14.旅遊安全及緊急事件處理
共3小時
15.觀光心理與行為
共3小時
16.國內旅程設計、旅遊住宿安排、旅遊餐飲安排
共3小時
17.業務推廣與報價實務
共3小時
18.綜合實習、戶外教學、實務演練
共3小時
19.觀光領隊與導遊應試輔導
共6小時

研習費用

8,100/人【其中政府補助在職勞工80% (6,480元)、特定對象享有全額補助】,學員需於上課前繳交全額費用,待結業取得證書後,由本中心造冊送中區職訓中心審核通過後再撥付補助費用於個人帳戶,故開立個人發票。

上課時間

99年09月01日至10月15日(星期一、三、五)18:30-21:30,共60小時

上課地點

台中世貿中心B1訓練教室(台中市西屯區天保街60號B1)

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開訓日仍具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勞、農保身分之本國籍在職勞工。
(二)取得合法工作權之大陸地區配偶在職勞工。
(三)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籍配偶在職勞工。

必備資料

開課繳交資料:(1)身分證影印本(正、反面) (2)照片2吋1張(3)存摺帳號影本1份  (4)全額費用

開課繳交資料:勞保明細表(非勞保卡影本)

〈資料取得建議方式〉:

1.上課當日後請貴公司人資人員進入勞保網路申報作業系統查詢被保險人投保資料列印 後加蓋公司章 (如範本)

2.上課當日後攜帶個人之自然人憑證至本中心查詢列印

3.開訓日後一週內攜帶身份證與印章親至各地勞保局申請,各地區勞工保險局辦事處請點選進入查詢

資格條件

有意從事領隊、導遊、導覽、解說員及休閒觀光相關產業實務工作者。

補助規定

(一)符合招訓對象者由職訓局補助80%的費用,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二)3年內每位學員最高補助5萬元。
(三)學員如係特定對象在職勞工( 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至開課當日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由職訓局全額補助費用,惟3年內每位學員仍以補助5萬元為限。

特定對象 相關資料請點選進入查詢

報名方式

每班名額30名,報名後請來電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報名方式:一律至職訓局統一報名,報名前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 )加入會員,成為職訓e網會員後,再至本網站使用相關功能。若以前曾經報名或參訓之學員 ,尚未成為職訓e網會員者,仍需至職訓e網加入會員後,才可至本網站使用相關功能。

說明事項

(全額補助對象)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負擔家計婦女者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出席時數達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二以上者,且取得學習結業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師資

李英偉(專長:勞工法令'就業服務'華語導遊'華語領隊 )
林明潭
(專長:觀光行政與法規、旅客心理與溝通協商技巧、 臺灣近代發展史 )
高新富
(專長:領隊、導遊帶團專業技巧、旅遊契約與旅客、旅行從業人員權利、義務、旅遊糾紛按例分析、旅遊事故處理與旅遊責任保險、旅遊保險常識、旅遊行程規劃之法務知識及風險考量、旅遊行程之財務規劃及成本控制、旅遊之服務品質與SOP流程  )

繳費方式

(1)即期支票:抬頭: 財團法人台中世界貿易中心(郵寄至:台中市407西屯區天保街60號) 。
(2)郵局劃撥:帳號21190461(抬頭:財團法人台中世界貿易中心)收據填寫名字回傳。

(3)ATM轉帳:銀行代號:103 銀行:台灣新光商業銀行 永安分行 帳號:0949-10-000788-7
(4)現金:報名後至本中心地下室B1培訓組辦公室繳交(上班時間8:30-17:30,中午不休息)

以(2)(3)繳款後請來電告知或將收據聯寫上「名字 」回傳,以便中心查帳

洽詢電話

(04)2358-2271轉1056 林小姐,傳真專線: (04) 2358-9172

報名

« 回訓練課程